各学院、各有关教师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申请行为,在申请专利(著作权)等前须填写《内蒙古师范大学.第七版入口网页知识产权预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),申请人签字、学院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nsdkjccgk@163.com。科技处(社科处)审核通过后,会将审核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。
申请人持批准后的《审批表》方可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开展专利(著作权)等申请工作。在申请学校用印时(协同办公-用印审批表),附件处须上传批准后的《审批表》。
凡未履行此审批程序的授权专利(著作权)等或审批未通过仍擅自申请的专利(著作权)等成果不予认定。
联系人:马少薇 15048369940
王嘉鹏 15389806327